前沿科学与教育局职能

      1.负责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天文学、力学、生命科学、基础前沿交叉等领域的学科建设、发展规划、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,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任务的培育、争取、组织、协调与管理

      2.承担高等教育和科教融合相关管理工作,指导学位工作

      3.对口联系国家有关部门

      4.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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