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处主要工作职能

    负责全院高等教育发展战略、规划和政策制定,统筹高等教育资源配置;承担科教融合相关管理工作;指导和管理院属单位高等教育相关工作;指导学位工作;负责院高等教育工作的评估、奖励、专项计划等;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  处长:刁丽颖

    副处长:王力为

    研究员:郭大军

    副研究员:苗海霞

    联系方式:68597226

打印】【关闭